集团要闻
集团公司系统安排部署2012年法制建设重点工作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12-01-30新年伊始,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集团改革发展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印发《关于2012年法制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中建材发办[2012]47号)(以下简称“《安排意见》”),系统安排部署集团企业2012年法制建设重点工作。
《安排意见》指出,2012年是实现国家“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务院国资委部署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第三个三年目标正式实施的第一年,集团企业法制建设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对于2012年的法制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意见》提出:
一是集团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一大目标、三个完善、两个提高”总体要求和集团公司《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要求、推进企业法制建设总体水平持续提升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以全面落实第三个三年目标为抓手,系统地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完善发展,抓紧落实本企业新三年目标规划方案,分步推进完成六项“硬指标”(即三项法律审核率实现三个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率实现两个80%,以及违规类重大案件基本杜绝)。
二是集团企业要以企业规章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和重要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保证企业法律管理程序严密、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将法律审核嵌入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法律审核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法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三是集团公司和各企业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法律人才队伍专业知识和经营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促进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不断提高法律人员上岗执业的专业化率,继续鼓励企业员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确保实现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的目标;高度重视法律人才队伍的稳定发展和梯队建设;法律人员要善于深入挖掘企业深层次的法律需求,善于总结规律,发现管理漏洞,在实践中提高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拓展海外项目时,相关企业要配置好相应的法律岗位人员,注意完善海外法律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境外投资环境及法律政策的研究和投资项目的法律论证与尽职调查等工作,注重投资项目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保护好本企业的核心技术,积极做好海外维权工作。
五是深入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坚持法律工作与生产经营、全面推进和分层推进、宣传教育与内部案例相结合,在企业发展战略中找准法律工作的定位和着力点,切实提高企业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安排意见》强调指出,集团企业开展好法制建设重点工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和措施得力。因此,各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企业法制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在业务发展和企业结构调整中,要充分发挥法务工作的坚实支撑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建设又强又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建材产业集团不断做出新的贡献。